查小美被判三年零一个月有期徒刑。
只是多了这一个月,就意味着要收监,失去人身自由。
援助查小美的律师蓝海珍是个严肃刻板的专业律师。
可她今天为了这个宣判结果,正在法庭上大发雷霆怒骂夏芊芊。
“虎毒尚且不食子。”
“夏芊芊女士,你枉为人,枉为人母。”
“你和死者生下我当事人的时候,均已经年满十八岁。”
“可我当事人从你离开医院那天开始,就被你交给了你乡下的母亲、也就是我当事人的外婆抚养,我当事人十三岁之前,你和死者不曾给过抚养费。”
“我当事人从十岁到十三岁,这三年……”
“这三年她那么小一个孩子,自己养活自己。”
“你和死者身为她的父母不闻不问,就好像从来没有生过这个女儿。”
“这世间披着人皮的畜生我见多了。”
“可你们这样对亲生骨肉如此残忍无情的,世间少有。”
蓝海珍一番话说的几度哽咽,不单失了专业律师的冷静,也带着强烈的个人情绪。
因为她也是个母亲,她的女儿就和查小美差不多大。
这段时间她忙这个案子,废寝忘食,多方调查,亲自去了查小美十三岁之前生活的乡下。
也走访了当地群众和曾经教过查小美的老师。
得到的结果无一不是查小美是个勇敢善良的孩子。
哪怕是怀阳中学,和她打个架的那些人也都说失手有可能,因为查小美力气大。
但蓄谋杀父,他们不相信。
“这是你十月怀胎的女儿,你怎么舍得,怎么舍得?纵使她真是……你作为母亲不应该是拼死保护她的吗?”
蓝海珍质问道。
此时此刻法庭上,没有人会觉得她失了专业素养。
蓝海针的助理更是红着眼睛同仇敌忾的瞪着麻木不仁毫不动容的夏芊芊。
就连法官和陪审团也都有动容。
因为他们知道蓝律师说的是事实。
无论是死者还是这位夏女士,他们不配当父母。
其实这起案件并不难审判。
首先,犯罪嫌疑人未满16周岁。
其次,事有起因,是为阻止父亲施暴母亲情急之下失手。
涉及未成年,又涉及家庭伦理。
只要母亲出具谅解书求情。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