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他的柴捆踢散了。柴散落了一地。老人弯腰去捡,蒙古兵踩着他的手,笑着走了。
隰衡站在对面,看得清清楚楚。老人的手被踩在靴子底下,手指弯成了一个不自然的角度。他没有喊痛,只是咬着嘴唇,等蒙古兵走了,才慢慢把手抽出来,一根一根地捡柴。
隰衡的手在膝盖上写了一个字。写的是"忍"。
他忍了两千年了。
那天晚上,他们在一座破庙里歇脚。庙里的神像倒了,半边脸埋在灰里。隰衡把孩子放在一块干草上,把袍子给他盖上。孩子很快就睡着了。
隰衡坐在庙门口,拿出竹箱里的纸笔。
他翻到《溪山丛录》续篇的最新一页,开始写。
他写的不是草药、不是虫鱼、不是星象。他写的是一个人。
"赵孤城,真定府人。从军二十年,断三指,失一臂。咸淳九年,蒙古破襄阳,孤城战死于西门巷中。年六十余。"
他写得很慢。每一个字都像是在石头上刻。
"孤城少时从军,历磁州、相州、德清军诸战。后从岳飞行,失左臂于淮南。退居临安城外,以卖酒为业。十余年后,闻襄阳围急,复投军。至则城将破,遂战死。"
"孤城临死时,令部下先撤,自断其后。众军奔出,回首见孤城持刀跪于巷中,犹斫不止。其最后之言曰:'老隰说过,记住这些人。你们跑出去,就记住了。'"
他写到"老隰"两个字的时候,笔停了一下。
然后他继续写。
"孤城知余非寻常人也。余隐其姓名、来历、年岁,未尝告之。然孤城以'老隰'呼余,盖已知之矣。其不揭穿者,非不能也,乃不为也。彼以己之方式,令余之'记住'落于实处。"
"襄阳城破之日,孤城以残躯断后,为十三人换得生机。彼非为朝廷、非为社稷、非为壮烈之名——彼为余之'记住'二字,以命相酬。"
他写到这里,把笔放下了。
墨迹在纸上慢慢洇开。庙外的风很大,把纸页吹得哗哗响。他伸手按住纸,看着那些字。
字很丑。比他平时抄书时丑得多。因为他不是在抄——他是在写。写字和抄字不一样。抄字是别人的东西搬到纸上,手不需要过心。写字是自己的东西从心里流出来,经过手指,落在纸上。每一个字都带着温度。
他拿起笔,在赵孤城的故事下面写了一段话。
"余活两千五百年,记人无数。自以为'记'便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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