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门夜之后的第三天。
灭门夜是十月初六,如果妹妹在当夜就已经死了,收尸人不会在三天之后才收存她的衣物和银锁。
除非收尸人在十月初九那一天才确认了她的死亡,或者他在十月初九那一天才将这件衣物从某个地方取回来叠好收进包袱中。
三天的时间差意味着妹妹在十月初六到十月初九之间仍然活着,至少还没有被正式确认死亡。
她将那行绣字的轮廓用炭笔拓在纸上,将薄纱布重新折好塞回内衬夹层中,把拆开的缝线用一根干净的针重新缝合了回去。
她坐在桌边将那三天的时间差在脑中反复推了几遍:十月初六灭门夜,十月初九收尸人收存了短袄和银锁。
如果妹妹在这三天之中没有死,她在哪里?
她是怎么从侯府火场中出来的?
收尸人既然能拿到她的衣物和银锁,他一定在这三天之内见过她,或者见过她最后待过的那个地方。
她没有急着出门去找收尸人追问那三天的事情,而是先将那件短袄重新叠好放回包袱中,将包袱锁进铁匣内层,然后从前堂的抽屉中翻出一本旧历书翻到丁亥年十月初六那一页。
那一天的日期旁边没有特别的标记,但她记得那一年的十月初六正好是深秋,侯府火场的温度足以让一具孩童的尸体在几个时辰内化为灰烬。
如果妹妹在那场火中待到了十月初九才被确认死亡,她在这三天之中不可能一直留在火场附近。
她将旧历书合上搁在一边,推门出了卧房。
春日的暮色正在合拢,前堂的光线暗了下来,白芷已经点了一盏油灯搁在柜台边上。
上官堂走到柜台旁坐下来,在灯下铺开一张纸,将那三天的时间线上所有她能想到的可能性列了出来:妹妹在那三天之中被什么人带走了;收尸人在十月初九那天拿到了她的衣物和银锁,意味着带走她的人在十月初九之前将这包东西交给了收尸人;那个人知道收尸人的身份和位置,知道他能将这些东西安全地藏起来不让裴蕴的人搜到。
她在洛阳城中的旧人名单上扫了一圈,符合这个条件的人屈指可数——收尸人本身的旧关系网仅限于仵作行和侯府旧部,而侯府旧部在灭门夜之后能活下来的人她基本都接触过。
他们在三个不同的时间点分别向她传递过碎片,但没有任何一个人在提到灭门夜的细节时提起过一个活着的五岁女孩被带出侯府火场的片段。
她将这张纸折好收进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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