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人嘱苏辙以告苏轼之事也被查出,并已株连到司马光以下数十人。
苏轼的诗词文章,上至太皇太后、皇帝赵顼,下至文武百官,喜欢的居多,没有读过的竟是少数,此时人人自危,生怕株连进去。别说是满朝文武,便是御史台的同僚,也不敢预问。遇到审查此案的御史,或者低头回避,不然就陪个笑脸。有的为了撇清干系,更是危言耸听,落井下石。至是,监察御史里行舒亶一封朝奏,送到赵顼手里。奏折上写的是:
……窃以苏轼之怨望、诋讪君父,盖虽行路犹所
讳闻,驸马都尉王诜,收受轼讥讽朝政文字及遣轼钱
物,并与王巩往还,漏泄禁中语。闻轼之言,不以上
报,既乃阴通贷赂,密与燕游。至若恐巩者,向连逆
党,已坐停废。诜于此时同罣议论,而不自省惧,尚
相关通。案诜受国恩,列在近戚,而朋比匪人,志趋
如此,原情议罪,实不容诛。乞以不赦论。收受轼讥
讽朝政文字人,除王诜、王巩、李清臣外,张方平而
下凡二十二人,如盛侨、周邠辈固无足论,乃若张方
平与司马光、范镇、钱藻、陈襄、曾巩、孙觉、李常、
刘攽、刘挚等,盖皆略能诵说先王之言,辱在公卿士
大夫之列,所以当以君臣之义望之者,所作如此,顾
可置而不诛乎?
说王巩“向连逆党”,是说当年与赵世居一案有牵连。舒亶的这份奏事,参的是王诜和张方平、司马光等人,并非是定罪折子,是以还只能说王诜“实不容诛,乞以不赦论”,说司马光等人“顾可置而不诛乎”,这里的“诛”字也不是杀头的意思,而是“口诛笔伐”的“诛”,如何定罪,固然要经法寺,最终还得请旨。并且,关键还是如何给苏轼定罪,苏轼罪轻罪重,决定这批人的罪轻罪重。而此时朝野所议,苏轼已是必死无疑。
*事情发生在南北朝时的陈朝,陈蒨做皇帝。
慧标的诗是“送马犹临水,离旗梢引风。好看今
夜月,当照紫薇宫“。因同情起义军陈宝应,被
朝庭抓去杀了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