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积极作用。
其次,科举选士制度的确立、健全与完善,促进了中国古代文官队伍的建立和世界上最早、最完善的文官政治的形成。
再次,科举考试制度,严格奉行“三公”原则,即“公开考试”、“公平竞争”和“公正录取”。
这是中国人才选拔方式长期演变的结果,它不仅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世界文明的一部分。
科举取士确是封建时代所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竞争机制,是选官任能的最佳形式和途径,保证了封建国家的政治需要。
正因为如此,早期以传教士为主的西方人士来华后都对科举制度大加褒赏,向西方予以介绍,并希望为西方所采用。
18世纪前后的西方有识之士极力推崇中国的科举考试和文官政治,并在此后相继仿效中国的办法,推行了文官考试制度。
至于科举制在西方的传播过程,在西方人中,到底谁最早提到了中国的科举制呢?
根据美国学者邓嗣禹在1943年哈佛亚洲研究学报上的说法,关于中国科举制的最早记载见于加斯帕德·达·克鲁兹的著述。
他曾于1548年航抵东印度,1556年{明嘉靖三十五年}前往中国是到中国的第一个传教士。
1569年他回到葡萄牙,1569至1570年间,他用葡萄牙文写作的游记手稿在威尼斯以意大利文首次出版。
威尼斯将其译为英文,以“来自中国行省的报告”为题,收入里查德·艾登的《东印度群岛及其他国家旅行他们效忠皇记》一书。
克鲁兹在文中说中国官员们“必须有那项功名或头衔……上,不避危难。他们奉行学而优则仕。”
文中还简要地提到了硕士、博士的情况。
而另一种说法是,尚在克鲁兹之前,就至少有两位葡萄牙人或多或少地提到了中国的科举取士。
而这两位葡萄牙人,竟然曾经是中国监狱的囚犯,一个叫维埃拉{vierira},另一个是盖略特·伯来拉,他们都是葡萄牙人。
维埃拉是一支由费尔隆·伯列士·德·安德拉吉率领的葡萄牙舰队的成员,1517年到广州,在粤停留三年后赴京,因葡萄牙人不懂得为皇帝举哀期间{明武宗朱厚照在1521年即正德十六年去世}暂停海外交易的中国规矩,1521年9月被送到广州拘捕,1524年{明嘉靖三年}从广州监牢中维埃拉{vierira}发出信函回国。
他在信中就中国的外交、社会关系、吏制等发表了不少看法,其中说到:中国的法官都是来自文人学士,“获得一种学位的每位文人学士,起初做做小官,以后再升任到高级职务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