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得起书的人,不看书;看书的人,买不起书。
我深切地体会到了这一点。光一本《电工手册》就是六十八块钱。太贵了。
我拿着它掂量了很久,也转了很久,最终还是乖乖地把放了回去。转再久,它也不能让我变得富有。口袋里的一百块,依然是一百块钱。
“不要啦?”她像个讨债的鬼似的,跟在我屁股后面,我走到哪,她跟到哪。这原本是刘经理交待给我的任务。反被她做了。
上次进医院校正鼻子,花了她三十块,至今,也没有还。一再地说,不要还不要还。
我并不怀疑她是虚情假意。
然而,我丝毫也不怀疑,哪一天,我会因为这三十块钱,落下吃软饭的恶名。
在这一点上,我甚至比女人们自己还要了解她们自己。
爱你的时候,心肝脾肺肾,都可以打包白送给你,可是,只要哪天把她们搞毛了,那好。什么鸡毛蒜皮的帐都会刨出来,跟你一笔一笔的算。
不要说是几天,就是前几个礼拜前几年前几十年,甚至是前几个世纪前的事,她们都可以有鼻子有眼睛地给你一一还出来。她们会在那时候告诉你,什么才是真正的好记Xing。
我NaiNai就是绝好的例子。我爷爷则深受其好记Xing的折磨。我NaiNai动辄就说,民国前多少年多少月多少日,什么时辰,我爷爷对她如何如何。用现在的眼光去批评当年的我爷爷,自然把老爷子批得一愣一愣的。连反驳的勇气都没有。因为他是真的忘了。
我可不想在那样的事情上,长江后浪推前浪。所以,那三十块钱,我肯定是要还她的。不过不是现在。得到发工资的时候。要么给她买个价值相当的礼物,要么请她吃一顿饭。反正不能让她日后,跟我翻旧帐。
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短。一吻再加上那三十块钱,怎么看,怎么象一个债主跟在我后面。你们说厌不厌?
那三十块钱,倒是小事。也好还。讨厌的是那个吻,那倒成了绝对的麻烦。要说还,怎么还?以吻还吻?在中国,这种中国特色的价值观面前,这是驼子背上加包袱,债上加债,罪上加罪。
谁说你那是还债,明摆着还想再揩一回油么!
这个吻债还不了,那么以后,扬眉吐气的日子只怕离我是渐行渐远了。
“不要了!”我沮丧地说,“太贵了!”
“那我给你买好了!”她抄起那本厚厚的《电工手册》说道,一副财大气粗的样子,“这么厚,就算抄也要抄好几年,不算贵了!”卖书的人要是听到她这么说,会笑死的。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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