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马上告诉书店里的人啊?现在你看,这书在我们手上,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拿回家就好了,不正是你想要的么,”她把眼睛睁开来,坐直了说,“你不会现在还想把它送回去吧?”
我点点头。有时候,我就那么死心眼。书上说是坏事,我一般都不会去干。
“不行不行不行!那样,是很难说清楚的。人家不会认为你是好人,到时候,你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的。人家肯定会怀疑是你偷的!”
“我把书送回去,人家会认为是我偷的?脑子有毛病?怎么可能。”我一边说,一边把书揣进了怀里。
“你干吗?你不是说,要还回去吗?你骗人,你不还回去,你骗我,你坏你坏!”
“不要在我头上打来打去的,又不是腰鼓!”我一把把她推到了一边。离她远远了。省得跟我腻味。
我不是不想送回去。可是,我更不想节外生枝。
在这个城市里,布满了查暂住证的便衣。他们从来都不把我们当成是自己人。就象我们偷渡客,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抓到了就要遣送回原籍。要是直接遣送回去那也就罢了,据许许多多的人说,送回去的咱费得被遣送者自己去挣。在某个地方,有他们专门的劳动基地,类似于劳改农场的,所有被遣送者,事先都会集中到那里,劳动一定数量的工作日,挣到足够回去的工资,才会被解送回家。
我可不想因为这个,被他们盯上。回家!我可不想回家!
还有她的手法,那么快的从包里把书抽出来的迅捷手法,让我震惊。甚至于说,不寒而懔。
“你以前是干什么的?”我想起了这个茬,警惕地问。就像一只蓄势待发的猎狗,一旦答应不合我的心意,就趴上去咬她一口。
“没有啊!我跟你一样,高中毕业就到这里来了。”
我摇摇头,不相信,“一般人的手不可能有这么快!”那电光火石一般迅捷的手段。
“你的意思不就是说,我以前应该是个小偷了?”她笑迷迷地冲着我说。一边笑一边做鬼脸。很得意。终于引起我的广泛关注了。
“呵呵!我可没有那个意思,是你自己说的,我没有说,我就是觉得你的手快的让人怀疑。有点像那个,”
“窃书不为偷,你还不如直说好了!我从小手就这么快。天生的。真的。只不过,你一直不在意我就是。要,你早就知道了。别人削一个苹果要五分钟,我最多十秒。早上,我就在你的眼皮子底下削了一个苹果,可惜你没有看到。我还是有一些优点的。只要你愿意发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