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物权客体上,因土地资源和使用范围的条理化、明细化、规范化以及物权化,将林林总总的不动产占有关系一一展示出来。不动产无权占有的补充规定,大部分不是显示在法律层面上,而是显示在行政法规、法令、条例、条令、政策与规章制度,因为过于零碎与过于新颖,大多数上不了法律的台面,首先是由下位法、下下位法来作为试验性规定。一旦成熟以后,视情况再上升到法律层面上来。
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土地法律小全书》,共收录了220部制度法,以下位法、下下位法居多。分为“综合”(节选)、“规则与耕地保护”、“土地权利与登记”、“土地利用”、“土地监察与法律责任”五大部分。所有这些,具有更加前瞻性、更加具体性、更加准确性、更加适用性的特征,因为细节决定成败利钝,不动产占有关系的细节一再刷新,关于不动产无权占有所展示的范围将会进一步扩大。
其中,2002年公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是个划时代的专门法,可操作性程度很强。因地籍与地种不同,土地及其他不动产的占有形态、占有关系也就不同,掌握了这些法律要件与大量数据,无论是从事专业业务与司法业务,操作起来就容易得多。
《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列举了一级类3大总纲(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二级类15支目(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设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未利用地、其他土地)、三级168属(从略),所有这些,对于精细化管理、纵横化规范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特别是利用计算机管理、远程式管理和卫星监视管理等,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作者后记】
今日腾讯新闻报道的最近消息:据解放军报官方微博消息,经习主席批准,四总部、军委纪委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违规住房用车问题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军和武警部队坚决贯彻军委决策指示,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清理,确保清退务尽、不留死角。(摘自腾讯新闻2014年7月26日星期六《习近平批准要求全军离退休干部清退多占违规住房》)
上述报道至少说明了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关于不动产的无权占有,已经发展为整个社会普遍性问题甚至是严峻的问题。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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