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的军官更加腐败,腐败得特别令人发指!通过军地房产证和登记册查实他们的违法行为,予以坚决的打击。
(4)亟需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反馈、信息查询平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重点在于“四个统一”,即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簿册、统一登记依据和统一信息平台。其中重中之重,就是“统一信息平台”。
统一信息平台,亟需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反馈、信息查询平台。
近几十年来,一些官员的私心杂念特别重,害怕自己的财产申报公布后安全问题受到影响。一些贪官污吏更是百般刁难国家出台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千方百计地阻遏这项制度的颁布实施。
目前,有关不动产登记资料几乎是封闭式的,没有实现全国的计算机联网,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和国土资源等部门查询起来非常费力,外省市的权利人和举报人查询起来也不方便。现在,“条例”将“统一信息平台”作为一个重点来抓紧抓好,说明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程度,同时说明了亟需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反馈、信息查询平台。
第三,建立健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法制体系,需要一个由点到面、由基础到应用的、由不统一到统一的循序渐进的过程。
其中,地方立法的经验可以为中央立法提供情报服务,中央立法机关也一直在跟踪调查研究地方立法的经验教训与存在的现实问题。但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基础研究,既有一定的敏感性,又有一定的局限性,古今中外的一些立法经验确实很多,但又不能完全照猫画虎。
现在看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这些地方立法的经验教训值得吸取。不要老是以为自己的东西非常高明,别人的根本“不值一提”。要说“以点带面”,这就是最可靠的以点带面。
《澳门物业登记法典》于1999年12月20日颁布实施,共185条,字数约32000多字,篇幅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当。保留了大陆法系精细、细腻的特点。面前这么好的样板,为什么不肯认真研究与老实地取经呢?
第四,机遇与困难并存。
目前全国的不动产市场如火如荼,倒逼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早日问世。目前现存不动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共有220多部,有不动产登记法10多部,还有大量的地方不动产法规、地方登记法规,为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6页 / 共1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