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什么。有一次我把绿豆汤端到她面前,她喝了一口。
“太浓了。下次少放点茶叶。”
“好。明天我少放些。”
她继续低头翻账本,我转身回灶房。我们之间没有多余的话,但每一句都是真的。
沅陵那年,她在偏房里发现腋下硬块。是我下山找草药铺买的膏药,用热毛巾帮她敷。
“多久了?”
“八个多月。”
“为什么不早说?”
“没事。美国的药比草药铺的管用。”
我低着头把膏药按紧,端着水盆走出偏房。月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走廊的青砖地上,我看着自己攥着膏药纸的手在发抖。我忽然发现我在乎这个女人的命。不是因为她是少帅夫人,是我们一起撑过了这么多年,她已经是这座山上唯一可以并肩说话的人了。
我们的骄傲是同一种骄傲——都宁肯把苦咬碎了咽进肚子里,也不肯在人前掉眼泪。她知道我的倔强,我知道她的硬气。不需要说。
她赴美手术那天清晨,我站在山门口送她。晨雾还没散,山路上的石子被露水打湿了。她的马车停在路口,她撩开车帘看着我。
“一荻,我走了。”
“大姐,山上有我。”
没有拥抱,没有眼泪。她的眼圈是红的,但没有哭。我知道她不会哭——她的骄傲跟我是同一种。她的马车转过山弯,晨雾慢慢合拢。我转身走进灶房,把绿豆泡上——半个时辰后,还得给汉卿熬汤。
后来她签了离婚协议。我听闾实说起那天签字的情景——签字的时候手没有抖,字迹跟平时一模一样。于凤至,三个字端端正正。我听完之后心里想,那是她。她签字从来不会抖。她把汉卿交给了我。
从那天起,我守后半辈子。我照料汉卿的起居、饮食、用药。她偶尔从纽约来信,信很短,问闾实功课好不好,问汉卿身体怎么样。我回信也很短——都好,放心。梧桐树又长高了。
一九六四年七月四日,我和汉卿在台北正式结了婚。婚礼在杭州南路一位美籍友人的家中,陈维屏牧师证婚,场面很小,只有十几位亲友在场。宋美龄送了贺礼,张群、张大千都来了。我那天穿了一件素色旗袍,没有戴太多首饰。接过结婚证的时候我没有哭也没有笑,只是说了一句话。
“这张纸我等了三十五年。”
十六岁跟了他,五十一岁才等到这张纸。这份等待不是为了名分,是为了一个交代——给自己,也给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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