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不见,史密斯的变化很大。
眼睛下面挂着的两个大眼袋,完全不见了,红润的血色从皮肤中透出来,让脸上也有了光泽。
就这精气神,好有一比。
如果说以前史密斯,是最劣质的黑心棉,那如今的史密斯,就是不错的天鹅绒。
两人商业互粉一番,转回餐厅去吃了早餐,再并肩出来遛弯儿。
“史密斯先生,现在已经是春天了,你去年播下的“朋友”的种子,应该要发芽了吧?”
说了一阵片儿汤话,袁凡终于说到了正题。
为了他的这个爵位,史密斯不知道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现在,他的人到了伦敦了,这份友情也应该要标上价格了。
“袁,我们是朋友,那也不是什么大事,只不过是刚好有这么个机会……”
史密斯的手杖拨开一颗鹅卵石,终于说道,“好吧,我想请你帮我看两个人,没问题吧?”
袁凡笑了笑,“就是这个?”
史密斯干笑两声,“当然,要是可能的话,还想请你帮忙,医治一下他们的小毛病……”
说到这儿,史密斯敛起笑容,拎起手杖,严肃地看着袁凡,“这将决定史密斯家族未来的投资方向,可以么?”
这就合理了。
在投资这个行当,认知上限就是收益上限,史密斯无疑深谙这个道理。
“看相没问题,至于医治?”
袁凡耸耸肩,“这个我不能答应你,只能说看他的运气。”
见袁凡满口答应,史密斯松了口气,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愿主与他们同在!”
这儿已经是梅费尔的腹地,整洁而幽静,草坪花圃,喷泉飞鸟,就像是漫步在一个封闭的花园。
这儿的上空,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掌所遮蔽,所有的不愉快,都被这只手拨开。
伦敦的脏乱和噪杂,与这儿无关,那些游行的矿工,也与这儿无关。
两人不紧不慢地说着话,向北走到了格罗夫纳广场。
今天史密斯将前往白金汉宫和唐宁街十号,确定袁凡的受勋时间。
明天他再带着袁凡去他的庄园,在那里给人相面。
格罗夫纳广场的花园更加漂亮,到处都是百年的古木,亭亭如盖的树荫下,是白色的铁艺长椅。
“哈喽,阿斯奎斯,好久不见!”
史密斯在一张长椅前头停下脚步,长椅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3页
